在现行法律角度,只有涉及严重的刑事案件,注意是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才有权利查看微信记录,换句话说只是普通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去查看微信记录的。
微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通信工具,很多人生活、办公、娱乐都在微信上,那么警察可以查看手机微信聊天内容或者检查微信记录吗?
根据《宪法》第40条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从这个宪法规定中我们可以发现一般情况下,警察没有权利查看我们的手机包括微信聊天记录,但是宪法中说有两个例外,一个是国家安全的需要,另一个是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这两点在刑诉法中做了更具体细化的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这种技术侦查措施不仅包括查看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同时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也许会采用类似美国大片中的技术侦查措施,监听手机通话,拦截微信聊天记录等手段。
但是技术侦查措施需要严格审批程序,否则个人则毫无隐私可言,目前全国只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和国家安全部门才有资格使用这种监听设备,在这里我要强调检察院和法院、监察委、纪委等部门是不准使用这种技术侦查手段,这些单位如果有权使用,估计我国贪污贿赂犯罪将无处藏身,具体为什么不让他们使用我就不做过多解读了,你懂得。
综上所述:在现行法律角度,只有涉及严重的刑事案件,注意是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才有权利查看微信记录,换句话说只是普通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去查看微信记录的。
你支持技术侦查措施吗?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