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6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深圳将调整公积金共同申请人范围,以后在深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父母、配偶、子女将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此次发布的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精简公积金贷款的定义,调整共同申请人的范围等。拟在本次修订中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同时还明确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
此外,意见稿还将增设一项公积金提取情形,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老旧小区项目改造。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深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其产权人及产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可以申请提取各自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支付改造费用。
来源: 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