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苹果热”在全球兴起,苹果公司的iPad(平板电脑)也广为人知,但苹果正式推出iPad产品是在2010年,而唯冠公司在此很早之前就已经注册了IPAD商标。
苹果公司变身“空壳公司”曲线购买iPad商标
2000年,唯冠国际实际控制的唯冠(台北)公司注册了iPad电脑在欧洲和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标;2001年6月和12月,唯冠国际全资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先后申请注册了两项iPad中国商标,使用范围包括计算机及计算机周边产品,并且在这之后一直在生产相关产品。
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授权麦世宏签署了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申请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万英镑的价格,将上述10个iPad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了“苹果”。
iPad商标纠纷 争议在于商标权是否已经转让
2009年,苹果公司通过IP与台北唯冠公司签署合约,以3.5万英镑购得iPad商标所有权,双方争论的焦点,即在于台北唯冠公司是否有权出售深圳唯冠公司的商标权。唯冠的主要理由是台北和深圳两家公司是独立的,并且深圳公司当时也未签署当时的协议,而苹果公司认为台北唯冠当时已出售了iPad所有商标权。
2010年,苹果向法院请求判决“iPad”商标权的所有权,并向深圳唯冠索赔相关费用。该案在2010年4月19日受理,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
2012年02月17日,惠州市中级法院已经判当地苹果经销商构成侵权,禁止其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这是国内法院首次认定苹果商标侵权。
2012年2月29日,二审开庭,当庭并未宣判结果。
2014年7月2日消息,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透露,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本案调解协议于6月25日生效。
至此,苹果公司获得iPad所有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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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权小师(quandashixiao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