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合肥市XX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取得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2份,票面金额累计116.59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法院判决,赵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该公司罚金5.00万元。
案例二
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安徽XXXX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2016年1月至2017年年12月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非法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222份,票面金额累计191.61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43.53万元的行政处理。
来源:案例信息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由恒砺集团整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