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井空是世界的(钓鱼岛是中国的,苍井空是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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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i Matisse,dance

文丨张是之

如题,钓鱼岛是中国的,苍井空是世界的。

很多人尊称的启蒙老师,苍老师,广大宅男们是否还曾记得?

这是我在思考知识产权和盗版问题的时候,突然想到的一个非常经典的案例。

苍井空在 2018 年元旦宣布自己结婚,很多人留言祝福,点赞最高的是「勇敢的苍老师,祝你幸福」。

也有人表示「感觉一个时代结束了」、「那是我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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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年出生的苍老师

苍老师最近的微博,晒出了她和两个双胞胎的照片,祝福的留言仍然是主流。

她的微博粉丝现在已经超过 1900 万,很多人不仅仅是线上支持。线下的苍老师,更是走到哪都会刮起一股旋风。

2012年1月,苍井空亮相凡客年会,与雷军等互联网大佬拥抱。现场火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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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军和苍井空拥抱

2013年 5 月,苍井空亮相雕爷牛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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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苍井空出现在京东总部,现场人山人海,整个京东沸腾。

注意是京东,不是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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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年会邀请苍井空的盛况

可以说,苍井空在中国的知名度,远超过在日本。

据说苍井空在日本拍一部爱情武打片,大概能赚 8 万人民币。

而在 2015 年苍井空的出场费就已经到了 50 万,而且受到邀请方的高规格接待。

每年的代言和商演机会,几百万肯定是有的,远比做女优的时候赚的多。

苍井空的退役和转型非常成功,估计会让很多人摘掉对 AV 女优的有色眼镜。

但是问题来了,正在阅读本文的广大宅男们,你们有购买苍老师的哪怕任何一部正版作品吗?

恐怕没有吧,不是苍老师没给我们机会,而是国家法律不允许。

侵犯著作权罪和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罪,都是白纸黑字写在刑法之中。

那我们这些广大男同胞的福利都是从哪儿来的呢?

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苍老师作品的搬运工,实际上就是各路盗版商贩们。

无论是录像机时代、影碟机时代,还是后来的网络时代,推广苍老师作品的,无一例外都是盗版商贩。

没有这些盗版商贩的「利欲熏心」,苍老师在中国恐怕不会有今天的名气。这点大概没人会否定。

另外刑法的利剑高悬,今天再看,他们那简直就是用生命在科普。

所以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不是苍老师的作品本身,而是苍老师作品的传播问题。

我们想支持正版,法律不允许,公序良俗不允许,钱包也有可能不允许。

总之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对于苍老师的作品,中国男同胞观看的都是盗版。

但这并不妨碍苍老师今天在中国赚足人气、赚足口碑,当然也赚足了钱。

苍井空是世界的(钓鱼岛是中国的,苍井空是世界的)

视频盗版没关系,正版苍老师一来,作为支持,补一张「电影票」,买一个代言产品,也许是很多人朴素的想法。

更深层次的逻辑是,苍老师的视频是一种信息、一种知识,但苍老师的代言、商演,是一种服务。

知识没有产权,但服务是有的。

知识一经生产便不再稀缺,但提供服务的人永远稀缺。

所以知识本身不值钱,而是人值钱。

苍老师的启蒙知识在中国全是盗版,但这并不是她的损失,而是让更多的人知道了她,积攒了足够的人气。

不光是苍井空如此,金庸的作品也是这样,微软 XP 系统也是。

但是我们还有疑问,需要进一步追问。

反感盗版的人当中,既可能看过盗版金庸,也可能用过盗版 XP,更可能是苍老师盗版作品的受益者。

为什么当年盗版作品、盗版产品的受益者,今天又会成为反对盗版的主力军?

是道德上的觉醒,选择了站在正义一方?

还是钱包鼓起来之后能够理直气壮支持正版,然后就反对盗版?

我认为都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全方位对于正版意识的宣传,让我们几乎毫不怀疑地接受了「正版高于一切」的价值判断标准。

而且目前形势来看,这已经上升为一种政治正确。

如果坚持逻辑一致的话,今天我们是不是需要小小的那么鄙视一下当时的自己?为了自己省钱、方便和快感,选择了盗版。

其实大可不必,因为自始至终,你虽然都看过、用过盗版,但你并没有侵权,盗版商贩也没有侵权。

是错误的宣传和灌输,让我们误以为这其中有侵权。

这种错误从浅到深,大概有这么几个方面。

第一,我们普遍对不劳而获的鄙视。

当然,这个鄙视本身没有错,错误在于把生产和贩卖盗版误以为是一种不劳而获。

比如那些冒着触犯刑法危险搬运苍老师作品的盗版商贩,他们的工作明显不是什么不劳而获。

第二,对于赚钱了竟然不分我的眼红,或者对于竞争的厌恶。

假如盗版商贩拿了我的作品去赚钱,还不分我一分钱,我会不会不爽?

说实话,如果赚个十块八块的,我可能没感觉。

但如果他赚了十万八万,甚至百万千万,我心里的感觉会很微妙。

这种感觉,大概就是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不是有人中了五百万彩票大奖,而是中奖的这个人是你的邻居。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不爽不等于侵权,因为我无法赚尽每一分钱,没有赚到的钱那还不是我的钱,别人并没有抢走我的钱。

如果我的作品自己没卖几个钱,却被别人大卖特卖,那别人很有可能有我没有的东西,比如流量。

我们说了,知识不值钱,但服务值钱,一个产品的竞争是全方位的,而不仅仅是知识本身。

所以作为知识付费的提供者,要考虑的核心竞争力,不仅仅是知识本身,而更重要的还是服务。通过服务形成别人无法提供的护城河。

第三,说一个更深层次的理论原因,那就是亚当·斯密提出,并由 Karl Marx 发扬光大的劳动价值论。

简单说,劳动价值论认为一个物品的价值,是因为它凝结了人们的劳动在里边。

但很明显,价值是主观的。

一个物品的价值,并不是因为有人付出了劳动,而是来自于人们对它的主观判断。劳动仅仅是一种历史成本。

梵高花再多的时间画的画,在他生前都不值钱,是后来人们的主观判断认为它有价值,现在价格不菲。

一个人花了再多时间做的工作、写出的作品、制造的产品,消费者不买账,甚至是领导不认可,它就没有价值。

劳动价值论错了,但它深入人心太久,让我们误以为,一件作品有我的劳动在里边,所以盗版就是不劳而获,所以盗版有罪成为一种天然的「正义」。

主观价值论从未进入主流教科书,所以盗版的问题也从未引起过在这个层面的思考和讨论。

一不留神写长了,简单总结一下。

国内没有苍井空的正版作品,但并不妨碍苍井空的人气和赚钱能力,盗版商贩的冒险搬运让苍老师名声大振。

作品是其次的,名声、人气很重要,服务很重要。作品是知识,但代言、商演这都是服务。

知识没有产权,但服务有。

保护产权很重要,但没有必要为了彰显这种重要,而给一个没有产权的知识强行赋予产权。

我还解释了人们反感盗版的原因,厘清这些原因,会有助于减轻负罪感,纠正一些错误认识。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有权并不等于支持,可以并不等于鼓励。区分清楚这一点非常关键。

对于正版,能支持的时候就支持,比如书籍、课程、电影、打赏原创作者。

一方面,我能支付得起,另外一方面正版的阅读、使用体验通常更胜一筹。

支持正版,但盗版无罪,这就是我的逻辑分析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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