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是张爱玲作品中最短的小说,却又是写了最久的,18000多字的小说,从1950年删删改改到1978年才出版。
很诡异,以她的才气,几天就可以写出来了,怎么用那么久?删删改改的,又在藏什么呢?
张爱玲自己说:“这个小故事曾经让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修改多年。”
从剧情上来说,小说讲述了岭南大学的学生,计划用美人计,刺杀来香港的特务头子易默成。
负责色诱的是女主王佳芝。她之所以加入这场行动,是因为暗恋召集人邝裕民。
但王佳芝,却被情敌赖秀珍设计,被迫与同学粱润生发生了性关系,以坐实“麦太太”的假身份。
啼笑皆非的是,在王佳芝失去处子之身后,易却离开了香港,到上海去筹组汪精卫伪政府。王佳芝的肉体牺牲变成了笑话,甚至被同学们视为“脏了”。
这场暗杀也以闹剧收尾。
3年后,当时爱国学生邝裕民等,已是重庆特务头目老吴的手下。他们再度找到王佳芝,并希望她再次色诱暗杀易。
王佳芝没有拒绝。她接受了培训,并勾住了易默成。
但在刺杀几乎得手的时候,易默成给王佳芝送上一枚鸽子蛋的钻戒,并对她说:“我对钻石不感兴趣,我只想看到它戴在你手上。”
王佳芝恍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自己要刺杀的人。她的心防决堤了,终于对易默成说出了那句:“快走”。
易默成慌忙逃离,波谲的暗杀,又一次以戏剧性的失败收场,而等待王佳芝和邝裕民等人的,是死亡。
李安说过:“看到小说结尾,王佳芝叫易默成“快走”时,我觉得很震惊,我对张爱玲非常愤怒,她怎么可以这样写?”
在色戒上映的2007年,这种愤怒在网络上铺天盖地,人们在咒骂王佳芝——因为自己的私情,耽误了一场伟大的刺杀。
对那句“快走”,我最初的感受是:我看不懂,但大受震撼。
可是,当年那个愤怒的李安,却在中年时,把这部小说搬上了银幕,并且,还保留了原著中的主要剧情,为什么?
而原著中的暴露描写,只有寥寥7个字“像洗了个热水澡”,李安却把这7个字,扩充为3场限制级的床戏,又为什么?
答案也在于那句“快走”。
在与余光中的对谈中,李安提及那句“快走”:
“张爱玲用女性的性心理学,来对抗父系社会下对日抗战这么神圣的事,当她把易先生放走时,小女子小小一句话,好像把几千年父系历史结构抽掉一个东西,突然瓦解。
这是一个小女子的力量,性欲的力量,是个很不道德的力量,可是又很巨大,让我们深深反省。”
这样说还是有些抽象,换个讨巧的说法来说:
《色·戒》是把History,改写成了Herstory。
张爱玲把本来中华民族集体叙事的历史,放到王佳芝这一个人、一个女人的个体眼光下。
不再有千秋万代、不再有江山社稷、不再有民族大义,只有一个女人的情与爱。而“爱”,在张爱玲看来:爱是不问值不值得。
这种视角的巨大转变是颠覆性的,但老实说,也是“大逆不道”的。
于是,在这部小说里的两组人物——
一组是汉J易默成的一方,历史上的绝对反面,但在小说里,却不是那么“坏”了;
一组爱国学生邝裕民的一方,历史上的正面形象,却幼稚、荒唐、让人“反感”。
原著那种黑暗狠辣,被李安忠实地搬到电影中——
爱情是荒谬的,友情是虚伪的,亲情是荒芜的,国家是四分五裂的,爱国者是似是而非的,只有性的快乐是真实的,而这唯一的真实恰恰又是不可说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色戒要处理的议题,是一种巨大的反叛,它在模糊道德的边界?或者说,在淡化历史的正邪?
连张爱玲自己也知道,那是“犯戒”的,但“色”与“爱”的诱惑,又使她无法拒绝。
因此,一方面,色戒这部小说的语言,是欲言又止的、躲躲藏藏的;
另一方面,张爱玲又留下了一扇窗口,让人去“张看”。
或许,也正是这种拧巴,成就了张爱玲敏感又黑暗的笔下世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