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家国撰写
包拯(公元999年-1062年),一代北宋名臣,俗称“包青天”,办理狱讼铁面无私。作为中国人,关于包拯最为脍炙人口、耳熟能详的一个故事,就是包拯大义灭亲,用铡刀铡死了犯罪的侄儿包勉的故事。
包拯当知县的时候,有一天接到案报,说是一个老大妈的儿子和孙子被包拯的侄儿包勉打死,包勉还强奸了老大妈的儿媳妇。两条人命加上强奸自然是一起大案。不论依大宋的法律还是现在的法律都应当定死罪。
包拯从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父母,由嫂嫂抚养成人,因此包拯从小就尊称嫂嫂为嫂娘。嫂嫂为了让包拯能吃上奶水而选择让包勉吃粥。他们之间的亲情故事很是让人感动。
但现在侄儿犯了死罪,到底是法不容情还是法外开恩,老百姓可都是在盯着呢。身为清官的包拯,尽管免不了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但国法难容,最终还是选择将侄子缉拿归案。经过开庭审理,证据确凿。包拯开启了狗头铡,将包勉处以死刑。
最后包拯抱着侄儿的头颅痛哭。
这就是传统戏曲上包拯大义灭亲铡包勉的故事。
这个故事到底是真是假呢?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这只是一个故事,并非真实的史实。
首先,所有关于宋朝的正史中没有见到任何关于此事的叙述,尽管关于包拯的记录很多。虽然该故事为后人所称颂,但只见于曲艺表演中。
其次,宋朝的严谨的法律规定已经有了关于回避的制度。也就是说,包拯作为包勉的叔叔是不可能以法官的身份审理该案的,必须交由其他法官来审理。如果不回避的话,即使实体合法,但程序上违法,也会遭到别人的白眼,处理轻了,是假公济私;处理重了,那你就是为了政治前途不惜各种手段。
最后,如果包拯作为司法长官审理自己侄儿的案子,又亲手将自己的侄儿处死,这是违背人伦了。中国历朝历代都有“亲亲相隐”的制度,即亲属之间是不得相互告发犯罪的(除了谋反、谋大逆罪),更不用说亲属之间判罪处刑了。如果为了自己的名声而违背人伦亲情,那这样的包拯也是大家所不喜欢的。
因此,包拯大义灭亲的故事虽然确实很鼓舞人心,但这只是后朝为了维护畸形的皇权思想而编造出来的,想要了解真正的包拯的思想和当时的法制现状,还要从史实的角度出发才行。
胡适曾经说过中国历史上的黄帝、周公和包拯,是最为有福之人。后世很多破案传奇、司法公正案例以及大义灭亲故事都安排在包拯身上。很多洗冤集录式的探案都由包拯做主人公,包龙图也就成了中国宋朝的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