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主席由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教育局工会批准。
1.根据上级工会的部署和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制定好每学期的工会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工会工作的总结。
2.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党组织加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办好学校。
3.发扬民主,通过教代会等多种途径,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维护会员的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4.领导和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教育会员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克服和抵制不良倾向。
5.配合行政积极开展各种业务训练和竞赛活动,协助行政解决会员的实际困难。
6.配合支部抓好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制订文明公约,落实评比,开展文明组室的创建活动。
7.领导工会委员、工会组长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和工会组长会议,认真贯彻工会各项决议,并检查其工作执行情况。
8.主持退管会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会关于退管工作的各项精神。关心退休教工的文化物质生活,帮助解决退休教工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