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考试,是近几年兴起的冷门考试,他的优势就在于不输公务员,可同比现役军官的待遇,而且考试的竞争则远不如公务员那么激烈;针对于军队文职的待遇,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领导答记者问时如此描述!
待遇保障是体现文职人员制度比较优势、吸引保留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因素。
新《条例》按照文职人员待遇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对相关制度作了全面调整,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工资待遇。取消原来的属地化政策,改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
二是住房保障。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
三是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免费医疗。
四是福利抚恤。健康体检、探亲休假、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平时抚恤执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优待政策另行制定;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条例》明确,军队用人单位纳入国家组织机构登记范围。这样规定,可以确保文职人员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落户随迁等事项办理军地顺畅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