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会发生各种千奇百怪的案件等待法官来处理,在我国某地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意外事件,一男子在卖淫嫖娼过程中突然死亡,这下可给失足女吓坏了,不仅如此,男子的家人也将失足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她承担巨额的赔偿。那她应不应该赔呢?男子的死又应该由谁来负责呢?
接下来小编以真实案例为大家分享一下相关知识。
【案例分析】
老王今年40岁了,平日里没有其他的喜好,就是喜欢去足浴店按摩。一次无意间,老王在做足浴按摩时,服务员有意无意地暗示老王,本店可以提供“服务”,但老王装作没有听懂,随即离开了。
但离开后的老王终究没能够抵挡住“色”的诱惑,于是便又回到了店里,店员见老王再次回来,便带着老王进入了里边的屋子。随后老王提出需要服务,于是店员在收到嫖资后并带领一位女子进入房间内。
但是没过一会,就听到房间内传来女子的惊呼声,并呼喊救命,店员随即跑进屋内查看状况,进去之后,发现老王躺在床上,眼睛紧闭,口中也吐着异物。看此情形,店员立马让失足女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同时为老王心肺复苏。
但是,待到急救医生赶到时,老王已经没有心跳。最后经法医验尸,确认老王是由于情绪过于激动,引发心脏病而死。
老王的家属将失足女与足浴店告上了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小编说法】
在上述案件中,暂且不论足浴店与卖淫女的组织卖淫与非法卖淫行为,仅就老王的死亡是否需要失足女负责分析。
在失足女向老王提供性服务的过程中,事先并不知道老王会突发疾病,而老王对此也并未提及,因此属于意外事件。那么是否需要承担老王死亡的赔偿责任,则关键在于当发现老王身体不适时,是否采取了合理措施。
本案中,当失足女发现老王出现了身体不适的症状,随即呼喊店员,且在店员的协助的及时拨打了报警和急救电话,为老王进行急救。在随后法医出具的报告中也指出,老王是因为自身的心脏病而发,不存在失足女对老王生命、健康的侵权行为。因此,对于老王的死亡,失足女并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鉴于二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最终法院判决老王自身承担75%的责任,足浴店与失足女承担剩余的25%责任。
以上就是本次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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