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4年的一天,两个美国人正漫步于中国街头,突然两个乞丐冲出来乞讨。美国人卡恩兄弟本想呵斥二人一番,结果发现年幼的小乞丐有几分姿色,只是脸脏了些。看样子,这是一对父女。卡恩兄弟看着女乞丐若有所思,随后向她的父亲比划,表示想花钱买走女乞丐。女乞丐的父亲原本不想答应,但看到卡恩兄弟不断抬高的价码,还是狠心将女儿售卖,没想到却将女儿推进了火坑。
卡恩兄弟购买梅阿芳
在鸦片战争之前,中国在西方人眼中还是一个神秘的东方大国,遍地黄金。西方一些投机者、冒险家,纷纷来中国寻找自己的商机。美国的卡恩兄弟便押上自己的全部身家,远渡重洋,来到了中国。当时的中国还是一副“天朝上国”的姿态,中西方之间的贸易,基本被广东十三行所垄断。像卡恩兄弟这种没背景的外国商人,根本无法生存。
而且在中国人看来,卡恩兄弟这种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就是没有开化的蛮夷,对他们十分鄙视。这让卡恩兄弟心中充满了挫败感。但就这样打道回府,他们心中又不甘。这个时候,梅阿芳被父亲带着出来乞讨。
当看到梅阿芳时,卡恩兄弟心中瞬间便有了一个想法。当时美国人基本没有见过神秘的东方女人,尤其是东方裹小脚的女人,在欧美市场更是珍宝。看这父女俩狼狈的样子,估计也是底层百姓。他们只要把这个中国女人花低价买过来,包装打扮一番,就可以在美国进行高价展览。
当卡恩兄弟提出购买梅阿芳的请求后,梅阿芳的父亲起初是不愿意的。任何一个父母,都不愿意将自己的女儿送人。但想到家里饿得面黄肌瘦的妻子,嗷嗷待哺的儿子,他还是一狠心,将女儿卖给了两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梅阿芳被拐到美国
买来梅阿芳后,卡恩兄弟先是让女仆为她洗漱,然后换上干净漂亮的衣服。梅阿芳出来后,让卡恩兄弟大吃一惊。真是人靠衣裳马靠鞍,仅仅是换了一身衣裳,梅阿芳的气质就上了一个档次。如果稍加打扮,还不把自己那些美国老乡迷得五迷三道。他们越想越兴奋,随后与梅阿芳签订了前往美国进行商业演出的合同。
对于梅阿芳来说,之前的她只是个沿街乞讨的小乞丐,如今不仅能住在大房子中,而且能穿着漂亮的衣服,吃着美味的早餐,这是几世修来的福分?所以她二话没说便签了合同。当然,卡恩兄弟为了让梅阿芳在演出时有着足够吸引人的噱头,将她包装成了清朝一位王爷的女儿,让她对外声称自己是公主。
回到美国后,卡恩兄弟就开始为自己的演出事业而行动。他们先是将梅阿芳的名字改成朱莉叶·福奇,随后又租了一个场地,让梅阿芳表演舞蹈。但梅阿芳自幼被裹了小脚,脚部的力量根本不足以支撑她跳舞,况且她一农家女出身,哪懂得什么舞蹈?所以就扭扭捏捏不肯跳。但卡恩兄弟还是强迫她跳了一段。在梅阿芳跳舞的过程中,卡恩兄弟发现,梅阿芳的小脚其实比舞蹈更吸引人。
于是他们在对外的宣传单页上打出了这样的标语:“一个神秘的东方女人,她的脚只有四英尺长,穿着中国的传统服饰,拿着两根木棍在吃饭。仅需50美分,你便可以一览这位神秘的东方女人。”当时美国马戏团的票价也是50美分,但对于美国人来说,他们还没见过中国女人,尤其是那三寸金莲,更吸引了他们的目光。
沦为观赏品
于是当地的美国人纷纷购买门票观看,仅仅一天时间,卡恩兄弟就销售了六七百张门票,销售额相当于美国普通家庭一个月的收入。而梅阿芳,也被美国人当成动物园里的“猴子”,马戏团的小丑一样被人围观。一些美国人想看梅阿芳如何用小脚走路,卡恩兄弟就让梅阿芳光着脚表演走路。
在中国封建社会,小脚就是女子的贞洁,除了丈夫以外,不能随意给外人观看。所以梅阿芳选择了拒绝。气急败坏的卡恩兄弟对她进行了殴打,直到梅阿芳屈服。随后的日子里,梅阿芳就像一具没有灵魂的尸体,任由卡恩兄弟摆布,帮着他们完成表演。
直到1847年,有人质疑卡恩兄弟把人当成商品进行展览牟利,卡恩兄弟才收手。但这几年早已让卡恩兄弟赚的盆满钵满,据相关数据显示,他们至少获利140万美元。而梅阿芳在表演停止后,则没了踪迹,不知是否被卡恩兄弟所害。梅阿芳不幸的遭遇,完全是被当时腐朽的清王朝所害,而她的故事也被收录在了《美国华人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