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状态一般分为八种:存续、在业、吊销、注销、迁入、迁出、停业、清算。
1、注销:企业已不复存在,丧失法人资格;
2、迁出: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离某主管机关;
3、迁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迁入某主管机关;
4、存续:指的是企业依法存在并且是在正常运营的,也可以叫做开业、正常、登记;
5、停业:由于某原因,企业被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了,等到条件改变之后方可恢复生产;
6、在业:在业从字面意思来看就可以知道是企业已经开始在生产了,不同省份之间的叫法可能有细微的区别,一般在营、正常、经营、在营在册、有效、在业在册都是在业的意思;
7、吊销:指的是由于企业违反相关条例之后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被吊销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8、清算:公司按照章程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按章程规定解散以及由于破产、被吊销等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经营后,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的经济活动。
答:企业存续和在业的区别如下:
1、在业是指企业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之中,存续是指企业实体虽然存在,但已经不营业了;
2、在业是指企业仍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存续状态下企业一般已经不生产了;
3、在业状态下的企业一般都会有营业利润,存续状态下则没有。
存续企业的问题
1、从资源禀赋看。存续企业自诞生之日起,普遍存在资产状况差、富余人员多和非经营性负担重的问题。一是主业资产剥离、改制上市时,存续企业接收的资产规模及质量,明显劣于主业。二是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改制企业的富余人员,大都留在了存续企业。这导致存续企业相对于主业,人均资产拥有量明显偏低,持续运营的自生能力不足。
2、从业务特性看。存续企业的业务,都是在特殊社会政治背景与经济条件下起步和成长起来的、依附于主业的辅助业务或附属业务。通常涉及四类经营性业务:一是对专业技术能力要求较高的辅助性业务;二是有一定专业技术含量、但劳动力密集的辅助性业务;三是基本没有专业技术含量、盈利能力较差的“三产”和多种经营服务;四是其他新兴业务。
3、从业务来源看,存续企业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与主业上市公司一、二类业务开展的关联交易;而第四类业务占其营业收入比重较低。
4、从业务盈利性看,一、四类业务盈利水平较好,存续企业有相对的专业人才优势,但业务发展对企业组织和管理创新的要求非常高;二、三类业务承受的市场竞争压力大,企业盈利能力受制于企业体制。因此,亟需对存续企业的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3.从管理政策与管理体制看。不同国有企业(集团),对存续企业的管理政策及管理体制方面差异很大。虽然有些国有企业的最高管理层对存续企业规范管理及加快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充分认识,能够将主业上市公司发展及存续企业改革的双重任务有机统一在企业战略中。但是,也有些国有企业对存续企业的管理思路摇摆不定,政策缺乏连续性,扭曲了主业上市公司与存续企业的关系,引发了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