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8月份以来,全国各地的社会平均工资陆续公布了。北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为145766元,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为76908元。2020年山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87749元,其中,2020年山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0661元。各地工资水平都有了8%~10%以上的速度提升。
社会平均工资提升以后,养老金会不会上涨呢?答案是会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因此才有了2005~2021年,连续17年国家统一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上涨幅度是4.5%。2022年只要社会平均工资上涨,养老金也会继续上涨。不过,职工平均工资和养老金的联系还是非常复杂的。
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
实际上社会平均工资有很多口径。我们常用的有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实际上,就业人员还包括了在岗人员和不在岗人员。
从2019年5月开始,国家明确各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要统一为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是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
实际上最初我们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时候,当时城镇私营经济还不是很发达,并没有相应的统计数据。绝大多数地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以城镇非私营单位社会平均工资核定为主。
随着几十年的发展,私营经济已经成了社会吸纳就业的主要力量,但是由于其社会平均工资较低。单纯使用过去的社保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实抬高了的参保门槛,增加的参保人员的负担。
采取统一口径以后,社保缴费基数确实出现了大幅下降。
养老金的计发。
社保缴费基数使用的社平工资突然下降是减轻了人们的参保负担,人们普遍乐意接受。但是,养老金计发却不能将使用的社平工资突然下降,否则会伤害到过去几十年辛辛苦苦参保缴费的人员的利益了。
为了实现养老金计发基数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口径的统一。国家制订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性措施,通过由各地人社厅根据相应社会平均工资制定相应的养老金计发基数。
比如说,山东省2019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采用的是2018年度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75125元(平均每月6260元)。2020年的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在以上基础上增加了5%(2020年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增加比例)确定的为6573元,原有口径的社平工资则上升为了84089元(平均每月7007元)。
2020年山东省的社会平均缴费基数的为5762元,2021年的社会平均缴费基数为6242元。与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差距差距也是大大缩小了。
总体来说,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确实会不断提升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但是两者并不是直接相关。
退休以后的老人养老金调整的总体水平,一般只有社会平均工资增长率的50%~60%。相对而言,国家在养老金调整的时候会重点照顾低收入人群和高龄老人,养老金水平较高的人群增加的幅度往往较低。通过养老金调整,大家的养老金水平差距是在不断缩小的,这样也能够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