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人员薪酬制度
实习人员薪酬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实习人员的薪酬管理,合理确定实习期薪酬,充分发挥各岗位实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结合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招录的所有实习人员,其中包括应届大学生、技校生等。
第2章 薪酬标准
第3条 实习工资计发标准。
来公司实习的人员按学历标准计发实习工资。具体标准如下。
学历计发标准表
员工学历 |
普通工作岗位 |
特殊工作岗位 |
|
薪级 |
工资标准(月) |
薪级浮动及上限 |
|
博士 |
20 |
元 |
可浮动 ~ 级,上限 级( 元) |
硕士 |
16 |
元 |
可浮动 ~ 级,上限 级( 元) |
双学士 |
18 |
元 |
可浮动 ~ 级,上限 级( 元) |
本科 |
15 |
元 |
可浮动 ~ 级,上限 级( 元) |
专科 |
12 |
元 |
可浮动 ~ 级,上限 级( 元) |
职高(中专) |
10 |
元 |
可浮动 ~ 级,上限 级( 元) |
备注 |
特殊工作岗位是指研发或生产危险物品及在危险环境下工作的岗位 |
第4条 福利标准。
1.实习人员福利项目包括交通补助、文体娱乐及其他生活补贴等。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来公司实习,人力资源部根据实习人员级别确定福利标准。
第3章 实习薪酬的支付
第5条 实习人员实习结束后,工资由人力资源部计发。
第6条 实习工资按月支付,工作时间超过 天,本月发放,未超过 天,次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 日(如有变动按公司最新规定执行)。
第7条 实习期员工若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实施扣除薪酬处罚。
第8条 实习期满,符合公司人才需求的,公司可与其签订正式员工劳动合同,薪酬进入岗位等级工资,若变动岗位,则按变动岗位的工资规定实施管理。
第4章 附则
第9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说明。
第10条 各部门相关制度及规定若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11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二、实习人员补贴制度
实习人员补贴制度
第1条 加强对实习人员补贴的管理,完善公司实习人员薪酬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习人员的补贴管理工作。
第3条 实习人员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根据实习人员实习所在岗位及实习人员实际生活情况,提供实习补贴。
第4条 实习补贴项目。
实习补贴包括岗位补贴、食宿补贴、交通补贴及其他补贴。
第5条 岗位补贴标准如下所示。
1.人力资源部根据实习人员工作强度、所需技能、工作环境等因素制定岗位补贴标准。
2.实习生须服从岗位分配。
第6条 岗位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
岗位补贴标准一览表
伙食 | 公司为所有实习生提供每个工作日 元的餐费补助 |
住宿 | 1.公司为实习人员提供免费住宿,每月扣管理费 元2.不能够在公司住宿的实习员工,公司每月发放住宿补贴 元 |
第7条 交通补贴
1.实习人员可免费乘坐公司班车。
2.对于班车不能接送的实习人员,公司每月发放交通补助 元。
第7条 其他补贴
其他补贴主要包括高温补贴和出差补贴两项内容。具体说明如下所示。
1.高温补贴。
公司安排实习员工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员工支付高温津贴。
2.出差补贴。
公司安排实习员工出差,须支付员工出差补贴费,补贴费用由人力资源部参照公司“出差补贴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标准制定。
第8条 实习生实习期间,实习津贴根据缺勤情况进行扣减,具体扣减方法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9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说明。
第10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